施工单位承诺书汇编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承诺书的机会越来越多,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单位承诺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1
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是XX华景 居 轩 号业主,现本人准备自行负责或者请少量临时工协助本人对拥有的单元/商铺进行室内二次装修,所以不能向贵处提供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现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承担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全部责任,包括装修质量责任、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若本人拥有之单位因室内二次装修引起对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备、其他业户单元以及小区内业户或其他人员产生不良影响、损坏或伤害,本人自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业主签字:
日 期: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2
为确认和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以及我方对承建20xx年度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协议维修工程施工入围单位项目II标段(修缮类)认为有必要的说明有关事项,现整理说明如下:
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如果中标,工程不在分包和转让;
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安全、质量要求方面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要求;满足行业和工程所在省市地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质量管理规定;满足施工图的要求;
我方投标时缴纳贰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服从发包单位的各项管理;
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承诺如下:
1.装修装饰项目执行安徽省99装饰定额;修缮项目执行安徽省99修缮定额;水电安装项目执行安徽省20xx安装定额;市政龚永刚工程执行安徽省20xx市政定额。人工工资均按47.00元/工日执行。
2.本标段派出王次忠、秦胜兵、承小俊等3名三级项目经理。
3.为确保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每一名项目经理每月只会同时承担2项协议维修施工任务。
4.对入围工程项目取费5.42%,工程施工中涉及的水电、安装取费一并按综合取费费率执行,不在另报其他费率。
5.材料价格优惠率,以具体项目施工同期的《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为基础自报,《芜湖市工程造价信息》查阅不到的材料以同期市场价为基础。其中主材价格优惠率4.42%,地材诱惑率8.48%,装饰材料及水电安装等材料价格优惠率为17.68%。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必须由业主确认后方可使用。
6.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零星建设工程,必须按投标承诺承担
项目施工任务,否则将接收取消入围资格。
7、对入围零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协议维修协议和合同,不得分包、转包此工程,若有违反,接收取消此资格。
8、协议维修施工合同必须报市财政局和市政府第一招标采购代理处备案。工程竣工决算必须由财政部门确认的审价机构进行审价。
9、对招标代理处所做的随机抽取2个入围单位和一名项目经理交业主单位确认承担此项目的做法,以及不保证一年内是否有项目做,我公司表示接收。
10、对入围零星建设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会出现农民工上访等事情的发生。
11、所报材料的优惠率,一旦中标后,业主单位可以按修缮、装修、市政三类按有利于业主的原则统一确定各中标单位的材料优惠率。
投标单位:
日期: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3
为确保本次 二幼活动室粉刷装修工程 项目施工安全,本单位(施工单位): 廊坊市正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负责人: 魏金国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一、承诺在施工期间,严格按 管道矿区廊坊服务中心 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的安全环保规定的相关内容,明确安全环保责任,服从委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承诺按照企业HSE管理体系的统一要求,接受企业HSE统一管理,在HSE制度标准执行、员工HSE培训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改进HSE表现,满足企业要求。
三、承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委托单位解释施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情况及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保证委托单位和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承诺完全负责,与委托单位无关。
四、承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委托单位的所有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如发生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查监督,对委托单位开出的“不合格项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五、委托单位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六、承诺因施工不当等问题造成委托单位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按照损失程度全额赔偿。
七、安全施工问题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和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九、本承诺书是委托单位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4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依法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参建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一份;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我单位及该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
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 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 篇5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按规定必须招标的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 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4、将勘察、设计文件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及时向施工现场提供审查合格并加盖了审查专用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工程有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实施。
5、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 降低工程质量。
7、工程竣工后,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8、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9、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质量责任,对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建设单位留存。
建设单位(公章):